过去的一年是中国物流对外开放的一年,中国物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我们的物流教育机制也在不断改进中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与我们全国各大、中专院校、职校、培训机构以及在物流教育前线的业界人士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组委会联合教育部相关部门,表彰在这一年多来为物流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推荐报名时间
2006 年 10月 20 日 ——2006年 12月20日
二、推荐原则
以先进的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办学理念,特色的教学方针,实用的人才培养战略为评选原则。
1、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职能部门与其它单位等提名推荐相结合,并接受单位和个人推荐;
2、尊重事实、公开公正、逐级审查、严格监督;
3、业绩核查、推荐考察、三级投票,组织批准;
三、推荐目的
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各大、中专院校及培训机构及物流教育界人士更加努力的工作,为中国物流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推荐范围
全国各大、中专院校、培训机构及物流教育工作者,凡涉及到与物流教育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参加评选
五、推荐标准
组委会会同教育部相关部门信息中心、中国物流行年会组委会信息中心以及专家委员会,面向全国物流教育教育院校、机构、个人进行推荐。
根据以下几点对入围单位及个人进行推荐:
1、各大、中专院校根据院校背景、综合实力、以及课程设置等。
2、培训机构根据师资力量、地域影响、教学特色等。
3、个人将根据对物流教育界的影响、贡献等。
六、推荐流程
1、征集参与单位
2006年10月10日-12月20日 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上发布等形式向推荐入围院校(人物)下发“优秀物流教育推荐”申报表,“优秀物流教育推荐”调查推荐表,进行候补单位(人物)的推荐、征集工作。
2、召开第一次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确定候补名单
2006年12月21日-12月31日 整理反馈信息,统计推荐表,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召开第一次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依据反馈的候补单位(人物),推荐表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及网上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候补院校(人物)名单,确定推荐候补名单。
3、确定推荐名单
2007年1月4日-1月10日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召开第二次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2005-2006年“优秀物流教育推荐”院校及个人名单。
4、召开推荐大会
2007年1月20日
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006中国物流行业发展年会暨‘物流教育推荐’大会”,公布被推荐院校(人物)名单,整个物流发展年会引起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届时,中央电视台(教育)电视台、阳光卫视等多家电视媒体进行报道;光明日报、香港大公报、经济观察报、《中国国际物流杂》志社等平面媒体进行深度报道;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等网络媒体进行互动直播。
5、宣传及后期推广
2007年1月-12月,大会官方网站将进一步的进行为期一年的宣传、推广。
七、推荐奖项的设置
1.全国物流专业十佳大学 2. 全国物流专业十佳高职学校
3. 全国物流专业十佳中职学校 4. 全国物流专业十佳民办学校
5. 全国物流教育突出影响力人物 6. 全国物流教育百优教师
7. 全国十佳高校物流实验室 8. 全国十佳物流培训机构
9. 全国十佳物流实习基地 10.全国优秀物流院校
11.优秀物流培训机构经理人
八、推荐时间 2006年10月 —— 2006年12月
九、推荐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口岸协会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中国港口协会
中国报关协会 中国铁道学会
十、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张怀西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委员会名誉主席)
王之泰 著名物流专家
翁心刚 物流专家
吴家煌 著名经济学家
张曙光 著名经济学家
闵新虎 国家考试办主任
马学雷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吴清一 北京科技大学物流研究所所长
邬 跃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研究中心主任
刘秉镰 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
张荣林 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部主任
吴明德 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司巡视员
戴瑞敏 人事部人事信息中心副主任
柴跃廷 科技部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专家组组长
赵 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流通研究室研究员
恽 绵 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总监 中国物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范端炜 中外运副总裁 中外运久凌总裁
徐海峰 中铁快运总裁
陈 平 宅急送总裁
汪炜城 嘉里大通总裁
陈嘉良 联邦快递中国区总裁
钱 进 和黄天白总经理
十一、评选说明
1、单位及个人自愿参加“2006中国物流行业发展年会暨‘物流教育推荐’大会”推荐活动,本次评选免费参与,入选单位和个人不需交纳评选、评审费用。(但须交纳参会费用)
2、所有参与单位的资料组委会将严格保密,未经单位许可绝不向第三方透露。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在年会开幕式上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并监控全过程。
3、为确保评选的公证性,评审团名单不予以公示,评选结果在活动开幕前期不予以对外公布。
4、拒绝填写申报表的单位和个人,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质;
5、入选单位和个人需交纳媒体公告费和证书材料费3000元,用于获奖单位和个人媒体公示和宣传推广。
十二、材料提交
1、申报表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2、参评材料的具体要求见调查表注明。
3、参评材料应于2007年1月6日之前提交“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4、上述材料需经申报单位领导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参评单位自行承担提交材料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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